大家在美國遇見朱麗和明玉的情況怎麽處理,向上級匯報還是隱瞞不報?

來源: 2019-03-12 09:41:1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隱瞞不報是拿自己職業來冒險吧. 覺得是朱麗的錯,這是她的失誤. 她是知道規則的,事先應該查一下對方公司和自己有沒有利益衝突,能不能接這份事. 不能為了一個大機會就不冷靜了. 假設明玉不說,柳青知道她們關係跳出來說,結果還不是一樣?再說朱麗後來辭退換別人,怎麽跟老板和對方公司解釋,以後總是會讓人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