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吳對待小女孩兒這件事情上的確渣,怎麽弄都洗不清。但是,去年11月初發生的事情,為何鬧到今年1月18號才在媒體公布?這中間兩個多月發生了什麽?而且,她滯留期間的理由是什麽?刑事拘留可是有時間限製的,押人家兩個多月,警方就沒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