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樣的,讀法規必須嚴謹,死摳字眼,不能想當然誤人子弟

來源: 2024-04-26 19:39: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首先,樓上說的挪威簽證進不了瑞典,必須理解這是挪威的一國簽證,不是“挪威簽發的申根簽證”。如果是申根簽證,挪威和瑞典都是申根國家,去瑞典沒有問題。問瑞典領事館的時候,瑞典領事說你不能進入瑞典,隻能是因為他拿的簽證是“挪威簽證”而並非“挪威簽發的申根簽證”這個原因。注意,申根成員國都有申根簽證和本國的一國簽證這兩種不同的東西。本國簽證不能進入其他申根國家。

其次,申請申根簽證的時候,務必仔細閱讀大使館的官方網頁規定。在任何一個申根國家的領事館官網上,都有這樣一條:你向哪一個國家申請申根簽證,這個國家必須是“主要目的地國",並不是"入境國“。“主要目的地國”的定義是,在這個國家停留的天數,必須是這次行程中最長的。根本不是從這個國家入境。如果有兩個國家一樣的天數,那麽看從哪個國家入境。

因此,遵守法規的字麵規定,你可以做出一個在德國停留天數長於瑞士的行程,並訂旅館(旅館可以取消的),不必要入境德國。當然,因為領事館的官網基本上都有另一條勸告:“在你不確定獲得簽證的時候,請不要買不能退的機票”。為了遵守這條官方勸告,你完全可以正當地訂一張機票,打印出訂單,然後利用北美的“24小時內無理由退款”的規定退掉。這樣,你的入境國在行程上也可以是德國。不過出於“主要目的地國”的規定,入境德國是不必要的。德國天數多於瑞士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