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美國工作,我們對蘇格蘭非常有感情。你優美、細膩、寫實的文筆使我讀著仿佛故地重遊。謝謝你! BTW,我先生畢業於愛丁堡大學;我在格拉斯哥(隻是1年),但被派到美國做了2年博士論文課題。他在蘇格蘭時間比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