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啊,神筆。最愛樓主文字的“忘我”,雖然寫的是自己的經曆,自己的親人和朋友,

來源: 2014-09-14 09:22: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是這個“自己”完全不搶鏡頭。文字精雕細琢卻毫無匠氣,富於細節的描寫但毫不繁瑣。整個氣氛,情緒都恰到好處。樓主的整個係列都給我這個印象。仰視啊。
唯一就是鏡頭的切換非常突兀,有時要讀了好幾句才意識到是另一個場景。不過我也不懂,是不是電影鏡頭也會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