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了Miami,一個Hispanic占人口70%以上的城市。雖然城市很繁華,但是覺得不夠喜歡,覺得城市很多細節的地方都做得不夠到位,人群的素質也不一樣。在law & order方麵,不得不承認英德裔白人做得是最好的。其它種族的真是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