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泡腳丫是乎既不文明,又不雅觀。不知道那盆水要煲多少副腳丫才換?

來源: 2014-01-14 18:38: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像樓下說的,就算頭一回泡的是林誌玲,我也不泡第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