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計較所謂的“信件”的格式,或者以為那些信息已在申請表上填寫過了,必須再來一遍! 即使荒唐,也得服從!比如,也接受電郵,誰都知道“伊妹兒”是無法簽名的。咳,不簽名就退還! 可以:自造伊妹兒‘,發到自己另一‘伊妹兒’地址——〉打印——〉簽名——複印——簽證! 本人親身經曆過, 無意“照耀”! 請勿轉載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