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件可以,但必須簽名,邀請者和被邀請者所有信息必須羅列信上,八月中剛申請

來源: 2013-09-12 20:55:0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要計較所謂的“信件”的格式,或者以為那些信息已在申請表上填寫過了,必須再來一遍!
即使荒唐,也得服從!比如,也接受電郵,誰都知道“伊妹兒”是無法簽名的。咳,不簽名就退還!
可以:自造伊妹兒‘,發到自己另一‘伊妹兒’地址——〉打印——〉簽名——複印——簽證!

本人親身經曆過, 無意“照耀”! 請勿轉載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