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老貓:偷竊罪判刑的問題

來源: 2011-01-03 19:35: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妹妹患有抑鬱症,上個月在商店偷竊原價400多元的衣物,被警察帶到看守所,被控Misdemeanor,在本州最高會處以6個月坐牢,1000元罰金。妹夫交了2000元的保釋金把妹妹帶回了家。之後妹妹心理難以承受,非常害怕,我們就買張機票把她送回國了。現在她在國內吃了抑鬱症藥以後好了一些,我想讓她過來把案子了結。妹夫不想讓他過來,怕她來了被關監獄。他們沒有綠卡,但也沒打算要綠卡,打算過幾個月就回國的。所以他們想一走了之。如果妹妹來了被判進監獄,以她的心理肯定是難以承受的,抑鬱症隻會更壞。他們找了原來在當地法庭做過檢察官的律師,律師隻是說坐牢是possible but not probable,打比方說一個普通人到月球上去是possible的,但是不probable,就是說可能性不大,極力要她過來。

我覺得隻要不坐牢,頂多交最高1000元罰金,那麽還是值得來一趟把案子結了。如果不來會發個逮捕令,當然美國警察也不可能到中國去逮捕她,但是負罪在身總不是好事。還有,若幹年以後萬一需要陪孩子過來,還是有可能拿到簽證甚至可以移民的。關鍵是坐牢的風險有多大。

請教老貓,以你的經驗我妹妹坐牢的可能性大嗎?值得來一趟嗎?機票都訂了可是分歧嚴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