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一點關於寫作的書。其中一個建議是盡量少用形容詞和副詞。我對此的解讀是:這些修飾是在下結論,而故事應該讓故事畫麵本身來說話。
從這個角度來看,比如,“我信誓旦旦地答應了他。” - 可以考慮改成“我答應了他。”
刪去形容詞和副詞似乎也給讀者以更多的想象和解讀的空間。
理解不一定準確。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