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對我的想法的猜測是極不負責任的,

來源: 2026-03-17 03:50:0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與街道巷尾的流言蜚語沒有區別。要講事實講法律,不能用猜疑作證據

猜疑是有多種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