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們已知某些“民憤極大”、被判有罪的案例,多年以後、新證據證明“罪犯”是被冤枉的,如果這些人被“立即執行”了,豈不是都成了冤死鬼?
您要的是絕大多數結果正確呢還是每一個case都結果正確?大家都知道後者根本不可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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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結果正義極有可能造成濫殺,誤殺,聶樹斌案就是所謂民憤極大,結果呢
-jinjiao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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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24 postreply
09: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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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有道理。從來沒有要否定程序正義。這是我短文的第一句。但是
-Own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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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24 postreply
09: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