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論證是正確三段論嗎?

來源: 2024-03-27 17:26:0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J網友的帖子,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關於本體論的三段論(Ontology: 討論什麽存在什麽不存在。中文翻譯有些誤導,讓人以為在討論本體。其實哲學裏沒有“本體”這個概念,隻有本質(essence))。而這個三段論,也正好是古典邏輯向現代邏輯演變的一個契機,借這個機會,就和大家淺淺聊一下謂詞邏輯吧。

先摘一下J網友對本體論的文字版論證:

1.上帝是我們所能構想出來的最為完滿的概念。

2.最為完滿的概念必然存在。

3.上帝存在。


我們以前聊過,三段論推出的結論可靠(sound)有兩個條件。一是前提正確,二是論證有效(正確運用了邏輯法則)。


本篇先不聊本體論論證的前提是否正確,我們就來分析一下,它是不是正確地運用了三段論。為了解釋得更清楚,我們先看一下下麵的三段論:

1. 獨角獸是白色的。
2. 白色存在。
3. 獨角獸存在。

是不是猛一看,這就是一個完美的三段論啊!
我們用U代表獨角獸,用W代表白色,我們將上麵的三段論轉化為古典Catogorical Logic(範疇邏輯):
1. All U are W
2. All W are E
3. therefore all U are E


細心的網友就會問了,這個E是從哪來的?在古典三段論中,我們可以把存在(exist)“翻作”E。然而,將“白色存在”翻譯成“所有的白色是存在的”,是不是有點別扭?“白色是存在的”似乎也和“獨角獸是白色的”不太一樣?

如何在邏輯裏正確翻譯“存在”,就牽涉到Kant所述:存在不是屬性,所以不能做謂詞(predicate)。Kant舉例說,如果讓我們來描繪一個蘋果,我們會說蘋果是紅色的,是酸甜的,是脆的,是軟的,但我們一般不會說蘋果是存在的。因為我們在描繪這個蘋果時,已經默認這個蘋果是存在的了。


那麽存在不是屬性,是什麽呢?這個問題,就帶我們來到了謂詞邏輯(數理邏輯)。在謂詞邏輯裏,我們認為“存在”和“所有”一樣,是個量詞,它的意思是至少有一個(種……)。
所以獨角獸論證可翻譯為
1.(所有)獨角獸是白色的
2. (存在)白色
而根據三段論的規則,以上是推不出第三點:(存在)獨角獸的。


在謂詞邏輯裏,我們將All裏的A倒過來或者用括號()來代表all 量詞,將E翻過去表示存在量詞。x 是individual variable 。讀的時候先讀下標,再加係動詞是,最後是大寫字母,比如Wu就是U is W。彐xWx,先讀qulifier 彐: there exists, 然後是x。整句讀作:There exists an x and that x is a W。
1.Wu (獨角獸是白色的)
2. 彐xWx (存在白色,至少有一個x是白色的)
而在謂詞邏輯中,量詞作為運算符,是算不出3. 彐xUx(獨角獸存在)的。


我們用C代表概念,G代表上帝,O代表最為完滿(Omni-)。翻譯成謂詞邏輯:
1. Cg & Og (上帝是最為完滿的概念)
2. 彐x(Cx & Ox  )(最為完滿的概念存在)
而應用三段論,也是推不出彐xGx(上帝存在的)。它可以推出的是:
~(x) Cx->~Ox
把以上符號轉回語言,就是:並不是所有情況下,x作為概念,都推不出x是最完美的。
也就是說,有了上帝這個概念,並不代表“一定推不出上帝存在”。但這和代表它“必能推出上帝存在”是相去甚遠的兩個命題。


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看一下推論過程,不想看跳開也沒關係:
1.Cg & Og (上帝是最為完滿的概念)
2.彐x(Cx & Ox  )(最為完滿的概念存在)
3.~(x)~Cx&Ox(對2進行量詞轉換, exist to all)
4.~(x)~Cx v ~Ox( 對3從 and 轉or )
5.~(x) Cx->~Ox(對4從or轉if)

最後總結一下:存在不是物體屬性,它是一個量詞,代表至少有一個。這麽翻譯後,我們就不會陷入古典邏輯的陷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