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瞎說了。第二十條最大的問題,就是

來源: 2024-03-07 07:29:3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本來應該是律師說的話非得讓檢察官來說,那要律師幹什麽?為了政治正確法律的基本邏輯都不講了,你還說沒硬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