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的自由的界限,就是羅斯福四大自由 ““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貧困及免於恐懼的自由”。 一個政府,如果能做到給與公民這四項自由,免於貧困就是提供社會保障,免於恐懼就是又警察保護,衝突或犯事了有公正的法律係統,那就可以了。做不到這些,卻強調控製,那是不可持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