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字帖,晉人就是個寫字不大秀字,使印象深刻。總也覺得文學藝術是很私的東西。Tina 唱得很覺得個女人唱自己的憂傷,Madonna 唱得像發表。《老人與海》的前半部寫少年與老人,很私;後半段寫與魚鬥,會覺得鬥給人看的成份多。 私,不是不公開,不發表,而是公不公開發表不發表,私都在。一動筆,想到讀的人,很自然。當隻想到幾個,幾十個,而不是“廣大讀者朋友。” 找自己的感覺在哪兒,才去沾文學藝術的。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