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有點良心
人要有點良心,不然連一點同情弱者的心都沒有了。不管說什麽都是為了一個目的,一張口就是為某個政黨或利益集團服務。
這樣就有預設立場,看問題就不能客觀,所言所行都要服從這個預設立場。
如果不符合這個預設立場,即使是弱者他們也不會同情。
有的雖然不得不假惺惺地同情一下,但會花更多的時間,費更多的口舌去為施暴者辯解或淡化該事。
有的不但不同情,反而為施暴者開脫或者辯解,甚至怪受害者或同情和支持他們的人。
在八孩媽和烏克蘭這件事上就可以看得出來。
這種人連基本的底線都沒有,還整天在那裏談文明,談曆史,拿一些高大上的東西忽悠人。
隻是再怎麽做也是徒然,因為大家都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繼續為施暴者或者自己辯解而已。
一個人如果連一點起碼的同情性和正義感都沒有了或者不要了,還有什麽做不出來呢?說的再多,寫的再好,又有什麽用呢?
所有的東西經過那無良之心時都被扭曲了,不管用多麽好的語言,用怎麽樣的文筆包裝,都還是扭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