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的加州抵賴碼 (微小說)

來源: 2020-12-02 22:42: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小洪住在加州隔壁。

小洪呢,滿辛苦的。他的公開身份是進口商,不時的有些“小商品”出手給街坊鄰居、親朋好友。不過,不批發。真實謀生靠“竊一族”,並不“商”。

“滿辛苦的”源於得時刻防著別被警察檢方家長苦主大偷或是識貨者發現。

忽然一天,小洪在一個“微味道”的大缸裏得到一款“詭蜜”:在加州,一次偷950美刀以下不算事兒,無罪。

可以不辛苦無壓力的做“進口商”?不去加州不是有病嗎?

小洪來到加州。

多少有些疑慮,950美刀以下不算事兒,那加州市場上還有950美刀以下的商品嗎?進得一間書店,大喜,全店無一超出250美刀的書。小洪看準了一款介紹高爐GPS的戀缸書抽出來就往店外跑。

在店出口處一下鈴聲大作。

不怕,明碼標價才百零五。

但很快被書店保安拿下,迅被趕來的警察解壓至警局。

“憑什麽抓我,不到950刀!”

   “什麽950刀?”

“不到950刀不犯罪。”

    “誰說的?”

“‘缸’裏‘詭蜜’。”

   “嗯,‘詭蜜’。我也有‘詭蜜’,告訴我當值警員打疑似犯人不犯法,隻要不骨折不出血。”

“不信,不可能。”

    “你的‘詭蜜’是寶物,我的‘詭蜜’就是空氣嗎?”

“反正你不能打我。”

    “聽著,要麽‘詭蜜’說的都不算,你被正式拘捕;要麽‘詭蜜’說的都算,你一‘蜜’我一‘蜜’,你挨頓揍但不被拘捕。挑一個。”

……..

小洪後來離開了加州,回去繼續做加州的鄰居。胃部早就不疼了,那天在警局裏的幾分鍾也確實沒傷到胃邊上的肋骨。事發時的具體記憶有些模糊,就記得把進書店前吃的吐了一地。吃的是什麽也忘了,不過那個女孩的模樣還清晰,脖子長長的,走路時東張西望心不在焉的樣子。她的午餐盒就係在背包下麵,小洪很著迷那個長脖子原本有些不忍,但實在是餓的慌,錯身時把午餐盒子給順過來了。去書店前幾口咽下,很充實進的書店和其後的警局…….

    “嗬嗬,加州沒白去,順的那盒飯起碼沒人知道……

 

後注:Dilemma.

後注2:如有雷同,我也沒辦法,世界很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