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老千萬別捧殺我,給我架個空中樓閣,我一激動順著您手電筒的光束爬上雲霄,您一關電門,我掉下來可摔的四仰八叉:)
謝謝您碼的那些字,我都理解,可大家不都朝著存在大師提倡的無我self境界連滾帶爬的狂奔嘛,在那之前,你我皆凡人啊,生活在凡世間啊,咱還不能用高屋建築的標準,凡事還不是用凡情俗理。
舉栗子哈,純栗子,千萬別有人往裏鑽,特此聲明。
1 一法庭案件,控告人做最後陳述,說被告人造成他精神損失,因為案件他得了嚴重的憂鬱症,寢食難安,要被告人對他精神和經濟賠償,簡而言之,每個月付他生活費。法官問,你有病?對方答,對,法官說,有病吃藥,然後自力更生去,別人沒有養你的義務。
2 一個自閉症男孩,沒扛住青春期荷爾蒙衝動,強暴了一女孩,家人和律師想用病理爭取免罪,最後還是被判入獄了。
這兩個栗子說明,即使有客觀原因,法庭和醫療上會做綜合評估判斷,尋著當事人生活軌跡取證,隻要他有對自己言行有負責任的能力,還是要公事公辦,不過量刑上斟酌罷了。
其他的,大到總統競選人的國事辯論,小到學術答辯,甚至親友同事間的討論,高手間也是像一劍無痕那樣直戳要害,即使疼的齜牙咧嘴,不也要保持風度麵帶微笑的找對方軟肋下手嗎?不也要巡著規則才能走下去嗎?即使體育和武術競技也有規則的,掃下三路肯定不成。
試想一亮相就給對手一記悶棍,不管帶著怎樣的誠意和言之有物,把情緒都給整沒了,還咋辯論下去啊。
大家時間有限,文字的表述也常有詞不達意的時候,那發言之前是不是多斟酌幾秒更好,組織一下語言,以便於溝通,免得造成誤會又要解釋再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