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英國比美國言論自由-美國比英國法律自由

來源: 2019-10-28 14:15:0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在美國公司年年都培訓考試,防反各種歧視。其中有一條紅線:不允許將具體事件與特定的種族或國籍聯係起來。

所以我們美國一般會職業地說:發現39名偷渡者,其中持中國國籍者39人。不會犯“都是中國人”這種基本錯誤。說偷渡者都是中國人,與說犯罪者都是黑人一樣。後者是要惹大麻煩的。

英國警察顯然沒有足夠的培訓,要麽就是英國比美國言論自由太多。就算是事實也不支持他們的說法。據說發現了二十本中國護照,可是明明有39具屍體。說“都是中國人”,在美國就踩雷了。重大違法漏洞。

至於CNN記者為什麽這麽沒有職業素養,我不能理解。也許是可以把責任推到英國警察身上吧。大媒體的“歧視”敏感度和培訓強度要超過其它行業。以往事件,其實都是有意的明知故犯。也許覺得到中國去提問就不用遵守美國法律了?還是吃了定心丸這次美國“長臂”肯定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