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最高法院判決柯建銘無罪”,
是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無罪。 檢察院本來是應該上訴的。 但不上訴就很奇怪了。 所以特偵組要監聽。。。 這個你去聽聽陳文茜的節目就明白了。
“內容於監聽原旨不符,是不是應另行立案偵查,獲取更可靠的證據?” 這個我不清楚是否要另行立案。 但特偵組確實有獲取其他相關的證據,比如王金平與幾個人的通聯時間(但沒有內容,因為王不被監聽)等等。
“為何還要以黨紀取代國法” ---沒有說要以黨紀取代國法。 法律上是否能起訴“關說”行為還不清楚。 但懲罰犯過黨員不就是是黨紀的設立目的之一? 不也是一個政黨對社會負責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