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來,在家族事業中沒什麽建樹,又不得人心,婆婆不合,繼子不合,又 夫妻不合,女兒好像是庶出,不能和前子女享受同等的家族基金的權利,現在離婚,無論賠償多少都是失勢和羞辱,絕不是鄧的性格所追求的。看她現在的麵相就知道婚姻不是快樂的十四年。 莫不會太多的錢打發她,不信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