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是追求“至少不低人一等”包括“平等,高人一等”。
最大限度滿足這個本性,群體意義上說,唯一可以接受的平衡就是:
平等。
否則,哪裏有不平等,哪裏就有反抗的動機或行為。絕對平等是不可能的,但一些 基本權力上可以通過法律保障。
否則,哪裏有不平等,哪裏就有反抗的動機或行為。絕對平等是不可能的,但一些
基本權力上可以通過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