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回複!這裏是deal 的問題;如果那個開始沒有出錢的“雇員”隻拿1%,當然是不公平的。
朋友中若有這個本事的,都懂得一開始就考慮這種公司的前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大多不會接受那種deal 的。
現在的部分企業在實質上利益主體多元化的;“剝削的形式”和100年以前不同。
再說:資本主義國家是私人壟斷;有些集權是國家壟斷;那個更加恐怖,更難被改變?
我個人比較喜歡北歐模式,但他們有他們的問題!
朋友中若有這個本事的,都懂得一開始就考慮這種公司的前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大多不會接受那種deal 的。
現在的部分企業在實質上利益主體多元化的;“剝削的形式”和100年以前不同。
再說:資本主義國家是私人壟斷;有些集權是國家壟斷;那個更加恐怖,更難被改變?
我個人比較喜歡北歐模式,但他們有他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