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有可能較大地改變他下世的生活內容。為什麽要連續和親仇相聚? 目的是為了化解因果積累,俗話說還債。
一般人不太可能太仇恨某一個對象。但如果這個人現世過分偏執,強烈地仇恨某一個對象。那麽下輩子他可能會變成那個仇恨的對象,自己體驗前世的仇恨是多麽不必要。這就是因果法律的教育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