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榷一下:孝經明確反對自殺自殘行為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孝道是儒家文化的基石,孝經是十三經之一,用其中這一句話來表達儒家的態度,應該是合適的。
孝經原文: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有人認為自己的身體自己做主,所以自殺是可以的。孝經反對:每個人都是一個社會人,與周圍人息息相關,自殺者的父母該是何等痛苦。
舍生取義,殺身成仁,都是在沒有辦法時候的不得已的選擇,如果要與其他文化比較,也應該放在相似的情景下比較。在不同情景下的比較,有妖魔化儒家文化的可能性。比如提到的某文化侮辱死者屍體的做法,不允許被強奸女人自殺,卻要求用石頭打死她的做法。(據我有限的知識,至少要打一個小時,至多打四小時。如果錯了,敬請指正。)看不出來他們高明在哪裏(或者是仁慈,同情,愛,等等)。
孔子還明確提過“父母責打,小受大走”(大意),連父母親過分傷害子女都不接受,怎麽會無端鼓勵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