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比方差了分毫,因為首飾店與公共場合(比如地鐵)還是有區別的

來源: 2012-06-28 09:20:5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打個比方,在大街上碰上一枚精美的首飾,你是撿起來,摸摸還是看一眼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