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比方差了分毫,因為首飾店與公共場合(比如地鐵)還是有區別的
來源:
JieHu-
於
2012-06-28 09:20:59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打個比方,在大街上碰上一枚精美的首飾,你是撿起來,摸摸還是看一眼就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