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兄言之有理。社會上應該有這種願站在弱勢一邊的精神,這正是平等、博愛精神的體現。
來源:
為人父
於
2012-03-25 10:46:51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先富者不能隻將慈善隻當成一種憐憫和同情,還應該將此作為一種社會責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