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攪您二人的討論了。應先修德,久之規也就自然立了。

來源: 2012-02-16 17:58:5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先立規再修德,“效率低”,且極易“假”德,不是真德。個人之見,隻想探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