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人相信一個事物或者說法,

來源: 2012-02-02 23:51:3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老實、最客觀的做法是提供證據。而不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那樣的話,根本就沒有什麽意義。。。

既然網上有很多資料可以搜索,為什麽不能拿來當你們的論據呢?

要讓人相信你們的說法,卻又不願意提供證據。這算什麽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