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個小樣,別混淆視聽,遊戲規則公平與否是一回事,魚目混珠又是另一碼事。

來源: 2011-11-07 10:16:2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至於嗎?為了給別人抬轎或為了幾個海幣。

你是茶館的老同誌了,你那帖子不也說了讓大家放棄前嫌給你自己的孩子拉拉人氣,對吧。

你一直嘴損沒什麽人緣,大媽起帶頭作用了吧。

 

別回避和孩子的關係問題,給大家道個歉,要麽去麵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