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分就分了,還要說前夫的不是,真假別人不知道,可是你沒證據指責別人,也應該允許人辯解。
第二,你流產四次,前夫說,那個不知道的跟誰的孩子,咋回事,是跟誰呢?靠,這綠帽子隔了幾十年了,又飛過來了,吧唧,甩頭上了,你這不是惡心人嗎?
第三,避孕這個事,還是女人掌握主動,為什麽?沒套子你不讓上馬,他不就沒轍了嗎!好家夥你光顧著爽了,不帶套多舒服,有的人就喜歡那個射擊呢,完事你賴男人,不厚道。
要舒服不要命,有四次流產的女人可以稱之為蕩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