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得讀新聞,不過覺得玄野兄分析得合情合理,特別是最後一段。

來源: 2011-09-10 13:05:0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另外,不管怎樣,希望問題能夠平心靜氣按法律程序解決,不要所謂的"私了"。因為李畢竟算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理應以身作則,不能讓人以為這個社會還是人情比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