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物要有一個基本的看法 (9) 多重國籍,永久居民,附屬國籍

對事物要有一個基本的看法 (9) 多重國籍,永久居民,附屬國籍

國籍表明一種政治,經濟,社會,民族,文化體係的成員地位。多重國籍是社會活動國際化的必然產物。

有些國家按血緣定國籍,那末不同國籍的夫妻就產生了雙重國籍的子女。有些國家按出生地定國籍。例如,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擁有美國國籍,但其父母可能是按血緣定國籍的國家的公民,於是孩子也獲得相應的國籍。德國人和法國人夫妻在美國出生的孩子可能有美國,德國和法國國籍。

單一國籍的要求在邏輯上的假設是國籍體係的排他性。這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實踐上對社會和個人都是有害的不人道的。

 當然,具有多重國籍的人在總體上是非常少的。但在社會最活躍最具活力的那部分人中比例就要高很多。例如,施瓦辛格在擔任加州州長時也有奧地利國籍。

此外,多重身份還表現在高於國籍的身份及低於國籍的身份。前者如歐盟和英聯邦,後者如美國的州和中國香港。在美國,多重州民有在多個州納稅的義務和相應的權利。

永久居民是比公民範圍較窄的一種身份認同。

本人提出另外一種比公民範圍較窄的一種身份,附屬國籍(Associate membership)。附屬身份在一些協會中是很常見的,通常是給與不完全符合正式身份要求但又密切相關的成員。就中國而言,設立附屬身份對大多數海外華人是比較適宜的,便於海外華人回國探親,旅遊,居住,和短期工作。親情是一種很強的聯係,也是一種範圍很窄的聯係。由於不像公民和永久居民那樣涉及到政治權利和福利,實施也很簡便。比如,兒女看望和照顧年邁的父母,孫子在暑假在爺爺那裏住一段時間,這些都是人之常情,無需特別的批準。

這種附屬身份也反映一種文化的認同。這比以色列的民族認同要弱的多,但海外華人對傳統中國文化的認同也是實情。

當然,則附屬國籍的中文名稱可以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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