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同性戀沒有理由表示自己的所謂“驕傲” :)))

來源: 2011-06-27 02:05:0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very well said!

"還是那句俗話,關上門來,誰跟誰戀,誰跟誰練,那是個人事情。我看不到非要大張旗鼓地遊行,表示自己所謂的驕傲有什麽好處。每年看那些遊行隊伍裏不男不女的人群,我就覺得難受。尊重同性戀的戀愛權利,不讚同他們的表達方式。如果異性戀,合乎自然的集合,不表達自己的驕傲的話,那同性戀更沒有理由表示自己的所謂“驕傲”了。那在我看來,算是故弄玄虛,獻醜於市。我基本不看這些不男不女的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