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轉的文章好,一部份人愛看,應該有成就感了哦。^^

來源: 2011-03-04 00:21: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有時寫兩篇文章,才不管別人愛看不愛看呢。並且這也很邏輯啊,別人眼中的垃圾有可能是我的寶貝,那我手中的寶貝也應該被人允許看作是垃圾。^^

雖千萬人,吾獨往矣,是不是?^^

謝謝您的文章與討論,常常也讓我受益匪淺。現在要去學校了,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