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辯證地看問題。有共性有個性,有普遍有特殊。我的這一篇短文,不可能涵蓋所有。
婚姻是一個大課題,涉及到方方麵麵。再深層次地追究下去,更可以寫無數個分課題。我們把問題拋出來,也許,會有人去研究。
我的文章,不是為暴力辯護。是想說,遇到問題,願意去思考反省,對婚姻的去留,才能夠做出合理的判斷。
也許我表達得不夠準確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