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提供法條,說明現代法律對於親人之間可能的包庇很寬大, 承認人性的需要或者限製。
但是,如果推及政府, 因為把政府也當成親人, 而為其違法行為開脫,這個對於百姓的害處就大了。
海瑞要嚴格依法判案, 而受皇家之親親相隱的幹擾,最後隻得以罷官為代價才能做到依法行事。這個執法中的人情問題在中國使得法律不能有效執行,這個現實問題盡人皆知吧, 為什麽呢, 不就是因為親親相隱,官官相隱麽。如果我們還把它做為民族美德津津樂道,我們是把中國往那個方向推進呢,您想過沒有。
所以, 我可以支持鶴兄那樣認真地發展完善儒學做為個人修養的原則,但不讚成把這樣的原則拿來作為治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