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先給我定‘莫須有’罪,我沒有要求任何人相信第三種可能,

來源: 2009-11-03 10:16:4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沒有證據證明這三種可能的任何一種,所以希望能提出證據來否定第三種的人用事實告訴大家。
或者說,你有證據來支持第一種可能嗎?
如果說相信第三種可能是主觀猜測,那麽按第一種可能推斷也是主觀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