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
來源:
有言
於
2009-06-24 21:39:07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