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準 :-)

來源: 2009-06-22 21:20: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真要將功贖罪,還是貢獻幾篇帖子吧。我看你下麵跟貼裏許諾的一些話題倒不錯,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