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對不起,我是有話就直說,希望這裏大家都能開誠布公。

來源: 2009-06-18 12:21:1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對事不對人。真的還想請你多多指教。我說“所以以後你女兒哈佛博士畢業了,我不認為她會在競爭一個幼兒園老師職位上對我女兒產生威脅,你同意吧?”真的是我內心大實話,不知偏激在哪兒?如能指點迷經,萬分感謝。

所以我說我們是價值觀的問題,如果因為“貧賤夫妻百事哀”,生活條件不如別人就離婚就迫使別人跳樓,那這種人不做夫妻也罷。我們要提倡這種價值觀嗎?為了能不“貧賤”就被迫改變自己的價值觀應該提倡嗎? 不懂,還望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