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用國內法淩駕非美國土的台灣島,是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的非法法律,類似清末列強在中國領土設立治外法權的現代版,終將被時代淘汰。
美帝靠軍力侵犯國際法的實例太多了,琉球群島一例,釣魚島另一例,所羅門群島又一例,以色列和阿拉伯國家間的糾分就更多例了。
第二,大陸的選項是和統或武統,美帝選項是維持現狀或台獨。
那麽,大陸公開宣布隻要宣布台獨立即統一,美帝為何不敢反對?因為怕戰火燒身,更懼怕無法打贏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