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一個! 國際法規定了主體的繼承.現政府繼承國民政府的權利義務,國民政府繼承清政府
來源:
可憐無數山
於
2014-03-06 11:52:52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