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細到這種程度,那守法就是一句空話,總不能每個人都去修4年法學院吧?以熟知法律條款吧。
來源:
薛成
於
2013-10-07 12:45:44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