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個“證據”,需要有那個“規定”做基礎。
來源:
不明則問
於
2010-12-23 13:03:50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所以,歸根結底,還是要你們提供那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