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裏說的“證據”指的是那個所謂的“規定”---

來源: 2010-12-23 12:48: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們宣稱的:不許帶多餘的感應器入場(不是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