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絕望就敗壞法紀?國家設立法院就是解決糾紛的!
來源:
正黃旗
於
2009-06-18 03: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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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殺人也得等國家司法途徑走完了再殺吧,不然以後國內誰找個借口都可以亂殺人放火,那豈不天下大亂了?
所以結論就是該名工人應該斬立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