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世界自由度報告 台灣再列自由國家

來源: 2009-01-13 01:18:5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2009世界自由度報告 台灣再列自由國家

* 2009-01-13
* 今日晚報
* 【中央社】

 自由之家今天在台灣公布“2009世界自由度報告”,跟去年所獲評比相同,台灣的政治權利被評為2級,公民自由則為1級,再度被列為“自由國家”;中國則被列為“不自由國家”。

 “世界自由度”調查報告是美國“自由之家”從1972年起,每年發表的重要出版品,今年首度在亞洲地區舉行全球發表會,包括自由之家研究部門主任華克(Christopher Walker)、自由之家學術顧問魏爾希(Bridget Welsh)、自由之家亞洲事務研究員庫克(Sarah Cook)等人,上午在台北發表報告內容。

 報告針對全球193個國家、16個附屬領土和爭議性領土的“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項指標進行評比,區分為“不自由”、“部分自由”與“自由”3類。評比從1級到7級,1級代表“最自由”,7級代表“最不自由”。

 今年被報告評為“自由”國家有89個,占46%,“部分自由”國家有62個,占32%,“不自由”國家有42個,占22%。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評比分數跟去年相同;台灣的政治權利被評為2級,公民自由則被評為1級,被列為“自由國家”。中國大陸被列為“不自由國家”,政治權利被評為最低的7級、公民自由則是次低的6級。

 報告指出,跟去年相較,3個國家的評比成績從“部分自由”變成“不自由”,分別是茅利塔尼亞、阿富汗及塞內加爾;但也有3個國家的評比獲得改善,從“不自由”變成“部分自由”,包括巴基斯坦、馬爾地夫和不丹。

 自由之家並判定8個國家及兩個爭議領土施行最壓迫人民的製度,屬於“惡中之惡”。這些國家是北韓、利比亞、緬甸、索馬利亞、蘇丹、土庫曼、赤道幾內亞及烏茲別克;兩個爭議領土為車臣及西藏。

 隻比“惡中之惡”好一點的國家有白俄羅斯、查德、中國、古巴、厄利垂亞、寮國、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辛巴威、南奧塞提亞、西撒哈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