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及律師真是神經啦,還要直接指揮高等法院辦案

來源: 2009-01-03 08:52: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扁律師團不排除在抗告書中,要求“台灣高等法院”直接自為裁定扁免押,或在發回理由中,敘明陳水扁不必羈押理由,
有沒有搞錯啊?高院已經裁定羈押扁的三要件無一不占,“沒有不羈押的理由”,豈不要高院自打嘴巴?可能嗎